居民拆迁补偿
近些年 居民拆迁补偿,我国城市化建设速度明显加快,尤其是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城市的房屋拆迁数量巨大,涉及拆迁人口对补偿的要求也越来越高,那么,居民拆迁补偿有没有标准?有哪些标准?如何适用居民拆迁补偿的标准?是很多房屋被拆除的房主关心的核心问题。
在此,北京都嘉专业拆迁律师可为您提供专业服务,下面为您介绍两种居民拆迁补偿的方式:
按照我国《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城市居民房屋被拆迁,有两种拆迁补偿方式,分别是货币补偿、实物补偿。具体情况如下:
(一)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制定;
(二)实物补偿就是实行房屋产权调换,拆迁人与被拆迁人依照相关的法律规定,计算被拆迁房屋的补偿金额和所调换房屋的价格,结清产权调换的差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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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补偿的方式
一、货币补偿
货币补偿是通过不同的法定依据由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专业的估价,生成有据可循的补偿金额。
市场评估价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是由符合规定的专业估价机构,根据估价目的遵循估价原则 租房拆迁补偿,按照估价程序 拆迁补偿,选用适宜的估价方法,并在综合分析影响房地产价格因素的基础上,对房地产在估价时点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进行估算和判定的活动。
二、产权置换。
产权置换分为两种形式:
异地安置是指由于开发商项目不涉及住宅或由于该地块容积率原因不能进行回迁安置只能选择在其他地块上新建安置房再通过产权的增减尽量以等价价值做到产权置换。
回迁安置是指开发商拆迁重建项目能够完成回迁安置通过产权置换比例完成回迁安置。
三、两者相结合的补偿方式。
顾名思义这种补偿方式就是指既给货币补偿又给产权置换
由于我国城市化进程与其他诸多客观因素导致房价和地价的虚高因此造成了诸多不能够单单用货币补偿或者产权置换解决的问题所以就出现了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相结合的补偿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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