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 离婚咨询,应为夫妻个人财产还是共同财产?
都嘉律师:一般而言 离婚咨询律师在线,夫妻一方财产在婚后的收益主要包括孳息、投资经营收益及自然增值。《婚姻法》规定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生产、经营收益及知识产权收益归夫妻共同所有,《婚姻法解释(二)》也明确规定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所得的收益为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咨询律师,但对孳息和自然增值这两种情形如何认定未予明确。《婚姻法解释(三)》则**明确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婚后产生的孳息和自然增值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即: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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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
都嘉律师: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将“感情确已破裂”作为判决离婚的实质性条件,原因在于我国的社会主义道德和法律一贯倡导婚姻应该以爱情为基础,婚姻关系的内容虽然包括很多方面,但基本要素是夫妻感情。有无夫妻感情,是夫妻关系存在的基本前提。导致夫妻纠纷的矛盾多种多样,但走到离婚的地步归根结底是感情发生变化,导致婚姻死亡的较终原因是夫妻感情的破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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