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拆迁补偿
关于拆迁补偿引起的新闻和纠纷随处可见,拆迁是一个相对比较敏感的话题,要了解拆迁的较新政策才能真正的使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那么,宅基地拆迁补偿的标准是怎样的呢?北京都嘉专业律师就宅基地拆迁补偿的标准分析如下:
农村宅基地产权归村集体所有,由村集体分配给村民使用,村民在宅基地上建房子居住。在遇到宅基地拆迁的时候,有两种补偿。一是宅基地补偿 房产纠纷诉讼律师,二是房屋补偿。由于宅基地的产权属于村集体 房地产律师,因此,这部分补偿归村集体所有,不会直接给宅基地使用人。而房屋的产权属于村民私有,因此房屋补偿归村民所有。村民的宅基地被征收后,如果没有其他宅基地,那么村集体要给村民重新分配宅基地,让村民在新的宅基地上建房子。
宅基地上的房屋拆迁,可以实行货币补偿或者房屋安置,有条件的地区也可以另行审批宅基地。拆迁宅基地上房屋实行货币补偿的,拆迁人应当向被拆迁人支付补偿款。补偿款按照被拆除房屋的重置成新价和宅基地的区位补偿价确定。按照这样的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的,不再进行房屋安置或者另行审批宅基地。
拆迁补偿中认定的宅基地面积应当经过合法批准,且不**过控制标准。未经合法批准的宅基地,不予认定。经合法批准的宅基地**出控制标准的部分,不予补偿;但1982年以前经合法批准的宅基地**出控制标准的部分,可以按照区、县人民**的规定给予适当补偿。每户宅基地面积的控制标准,按照区、县人民**根据《北京市人民**关于加强农村村民建房用地管理若干规定》*六条确定的标准执行。
如果您有具体的宅基地拆迁补偿相关的困扰和问题需要帮助,欢迎致电北京都嘉律师事务所。
居民拆迁补偿
近些年 房产律师,我国城市化建设速度明显加快 房产纠纷,尤其是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城市的房屋拆迁数量巨大,涉及拆迁人口对补偿的要求也越来越高,那么,居民拆迁补偿有没有标准?有哪些标准?如何适用居民拆迁补偿的标准?是很多房屋被拆除的房主关心的核心问题。
在此,北京都嘉专业拆迁律师可为您提供专业服务,下面为您介绍两种居民拆迁补偿的方式:
按照我国《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城市居民房屋被拆迁,有两种拆迁补偿方式,分别是货币补偿、实物补偿。具体情况如下:
(一)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制定;
(二)实物补偿就是实行房屋产权调换,拆迁人与被拆迁人依照相关的法律规定,计算被拆迁房屋的补偿金额和所调换房屋的价格,结清产权调换的差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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