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买卖问题之面积不符
房产是每个家庭至关重要的财产 合同律师,假如商品房出现瑕疵,必将影响到自己的利益问题,下面就关于商品房买卖面积不符的相关法律规定,做出解析
根据较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4条的规定,如果开发商交付适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定面积不符的,有以下几种处理方式:
1、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
2、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a、面积误差比**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 五元桥合同律师,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b、面积误差比**值**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不足,面积误差比**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有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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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人委托中受托人的权利和义务
委托人委托他人,可以委托一人,有可以委托多人。由于委托关系是建立在双方信赖的基础上,如果没有经过受托人同意,委托人将委托事务另行委托给*三人处理的行为属于无效行为。委托人经受托人同意 北京合同律师,可以在受托人之外委托*三人处理委托事务,但是在此情况下,原受托人的权限会受到影响或冲击,因此,即使另行委托经过受托人同意,但如果给受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应向受托人赔偿损失。
数个委托人享有共同的权利义务,即平等享有、共同享有代理权,处理事务时只有经过全体受托人的共同同意,才能行使代理权。如果一件不一致,应当向委托人报告并征求委托人的意见,如此才能更好地维护委托人的利益。数个委托人共同协商后,单独或者共同实施的委托行为,其实施的委托行为应该被认为是全体受托人的共**为,由此而造成的损失,数个委托人依法应当对委托合同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如果共同受托人中的一个受托人或者数个受托人没有经过协商而擅自单独行使代理权的 花家地合同律师,由此造成的损失,仍然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受托人与委托人实现约定了按份责任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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