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需要准备的材料
具体的讲,办理协议离婚程序需要准备的材料如下:
(一)、双方提供证明材料及文件;
(二)、婚姻登记机关的人员依离婚程序对材料及文件进行审查;;
(三)、婚姻登记机关的人员向当事人讲明法律的对离婚程序的规定;
(四)、婚姻登记机关的人员向双方询问离婚意愿及对协议内容的意愿;
(五)、离婚双方如实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监誓人面前签名;
(六)、协议书一式三份,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
(七)、婚姻登记机关的人员依离婚程序对当事人提交的相关文书及文件进行审查,对于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
(八)、颁发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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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离婚的程序
诉讼离婚,就是通过法院的判决来解除婚姻关系,它适用两审终审制,即离婚程序中,一审过后,不服判决的一方可以上诉。相比协议离婚而言,它耗时较长,离婚手续较为繁琐,离婚案律师,离婚程序也较多,具体如下:
1、咨询律师,向律师讲明自己的婚姻状况及离婚诉求。委托律师起草起诉状;
2、协助律师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比如财产怎么分割,主张如此分割的理由;孩子是否由自己抚养,理由是什么;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这时提交的证据可以简单一点,更多的证据留到开庭时使用;
4、等待法院的通知,离婚律师,其是否受理该次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后,会依法律对离婚程序的规定,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送达起诉状的副本;
6、法院在规定的期间内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送达传票;
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因为离婚诉讼牵涉到身份的变更,离婚律师咨询,所以离婚程序中不同于其他民事诉讼程序的一个点就是:一般情况下离婚当事人必须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实在不能到庭,必须向法庭出具是否离婚的书面意见;
8、法院在庭审后,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及双方提交的证据,对是否准予双方离婚,及双方财产如何分割、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作出一并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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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关于无效婚姻的规定有哪些?
无效婚姻是指违反婚姻成立条件的违法婚姻。无效婚姻制度是对欠缺婚姻成立条件的婚姻,离婚律师在线咨询,确认其不具有婚姻的法律效力的制度。它是**婚姻法的严肃性、*性,坚持结婚的条件与程序,**婚姻的合法成立,预防和减少婚姻纠纷,制裁违法婚姻的重要措施。
《婚姻法》*12条明确规定:“无效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无效婚姻”与“离婚”在法律上是截然不同的,其明显区别体现在财产分割问题上。“无效婚姻”的当事人同居期间的财产各归各,而“离婚”将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另外,“无效婚姻”情况中所生的子女为非婚生子女,而“离婚”情况中的子女是婚生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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